(四)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建立课程资源共享机制,统筹规范普通高中新课程资源建设工作。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确定普通高中新课程用书,保证教学需要。要根据省要求规范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选修课程等课程资源建设,建立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合理安排普通高中课程资源开发利用。各学校要遵循高效、协调与共享的原则,积极开发课程资源,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充分挖掘,有效利用校内现有课程资源,大力加强校际之间及学校与社区的合作,补充校内课程资源的不足,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形成区域性的学科中心和实践基地,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均衡发展。要高度重视新开设的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提高高中现代化教学水平。
(五)建立高中课程改革共享区和实验样本校联系制度,区域推动课改工作。
以省新课程实验样本校为龙头,加强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新课程实验实施中的问题,发挥样本校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的骨干带头、示范、辐射作用。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市直高中由市教育局联系)进一步建立课程改革联系人制度,做到分片负责,及时解决课程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六)专项督导,及时反馈。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纳入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专项督导评估工作。要建立完善的评估督导制度,特别要加强对学校按规定开设课程、安排课时、使用教学用书等方面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每一所学校都能正常有序地开展新课程实验工作,推动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健康发展。
(七)做好舆论宣传与发动工作。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功能,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向高一新生及家长、社会宣传介绍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背景、内容、意义等,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赢得社会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各项目标的实现。
附件:
吉林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金顺 副市长
副组长:王鹏飞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佟剑秋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王彦增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戴明芳 市教育局副局长
于海波 市教育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