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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对文山城区污水处理截污管网工程“2·29”重大混合气体中毒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对文山城区污水处理截污管网工程“2·29”重大混合气体中毒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文政复〔2004〕20号)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文山城区污水处理截污管网工程“2·29”重大混合气体中毒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文安监〔2004〕36号)收悉。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和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二、请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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