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加强对军警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军警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军警车辆行车秩序,严防军警车辆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对本部门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负责。要加强对本部门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严防单位内部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逐年有所下降的目标。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综合措施到位。既要坚持治标,更要注重治本。要树立新理念,探索新思路、新办法,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时俱进。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主要领导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在组织、政策、经费、制度上保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稳步推行。
1.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按要求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工作。
2.政策保障。各级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三为意识”,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强化服务,认真研究和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要支持合法营运,打击违法营运。
3.经费和管控力量保障。各级政府要逐年加大投入,加强公路安全设施建设,配置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必要装备,有效运用科技手段管理交通。根据道路交通事业的发展,逐年安排解决基层公安交警部门的机构编制,加强警力。
4.制度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制度,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部门协作制度。为确保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文山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制度》和《文山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公安、安监、交通、城建、工商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尤其是公安、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协调交通、农业、工商、建设等部门配合行动,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三)加强法制建设,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