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水利、气象、地震、地质灾害及农业生物灾害的监测系统和信息处置系统,推广应用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RS(遥感系统)等先进技术,提高对灾害的监测预报能力,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科学应对突发性灾害事件提供决策依据和预警。
1.水、旱、风灾监测预警。按照“实用、可靠、先进、标准、开放、实时”的原则,构建以水旱风灾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基础、通信系统为保障、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依托、决策支持系统为核心的覆盖全省的三防指挥系统,实现全省水、旱、风灾害信息及预测预警信息共享,保证信息传递和反馈的高效、快捷。
2.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以提高地球系统监测及预报准确率为目标,建立综合大气观测系统,重点建设气象卫星地面应用业务系统、风廓线网、GPS/MET水汽总量探测系统、闪电定位系统,完善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
提高天气预报技术。强化精细化中尺度数值模式天气预报技术,逐步实现“定时、定点、定量”的精细化天气预报,延长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时效,实现长期预报(月、季、年)、中期预报(4天以上)、短期预报(1天3天)、短时预报(3小时12小时)、临近预报(03小时)等无缝隙的滚动预报,并不断拓宽预报预警领域,使气象预报更加专业化。
建设短期气候预测和气候变化应对工程。结合我省实际,引进、开发新一代短期气候预测模式,提高短期气候预测能力和水平。针对全球气候变化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为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从安全、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进一步加强气象能源开发利用、固碳减排、海冰资源化利用、粮食安全和重大工程生态影响评估等方面的建设。
3.地震灾害监测预警。提高地震综合监测能力,构建空间、地表、地下现代化立体地震监测系统,采用GPS、RS等新技术,开展微震与强震动、地壳运动、大地电磁、重力和地下流体等综合监测,实现对全省内陆、近岸海域及周边地区的有效监测。建立水库诱发地震预报试验基地,在水库诱发地震的发震机理、预报和防御研究等方面取得实效。
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力争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监测能力达到1.0级以上,其他地区监测能力达到2.0级以上,震中定位精度达到国家Ⅰ类标准,省台网中心地震速报在10分钟左右完成。
建设地震海啸监测预警系统。以沿海地震观测台网为基础,加快建设地震海啸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南海海域7级以上地震快速定位和震源参数的快速确定,并对海啸形成的可能性、海啸到达各地时间、规模进行快速判定和快速预警。
建设强地震动观测台网。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地震紧急自动处置系统研发,力争在交通和核电站等重要生命线工程的试点中取得突破。
强化地震预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地震预测和政府应急管理风险决策相结合的地震预报体系,逐步建立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向社会发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判定信息。
4.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完善各地级以上市地质环境监测,建成以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为主体、覆盖各地级以上市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逐步建立省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预报和趋势预测。加强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建设,建立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监测和复查的长效机制。
5.农业生物监测预警。建立应用“3S”(GPS、GIS、RS)技术的农业危险性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系统,制订和完善生物灾害预测预警模型,建立动态的有害生物疫情数据库。按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农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对常规病虫害按季、月、旬等时段定期发布疫情预警信息;在病虫发生和防治的关键时期,采取1天-5天发布制度。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省、市、县级重点植物检疫实验室,增强农业有害生物基础研究和防控能力。
(二)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防抗御机制。
加强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各地级以上市基本完成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城市及其建(构)筑物和工程设施达到法定抗灾设防标准,各种威胁城市安全的灾害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具备抗御较大灾害能力。重点实施珠江三角洲城镇群综合减灾工程和农村民居抗灾安全示范工程,提高城乡综合抗灾能力。
1.水利减灾工程。全面建设防洪除涝防风暴潮减灾体系,按时完成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抓好以城市防洪堤、珠江和韩江三角洲堤防以及沿海重要堤防为主的堤防达标建设,包括城市防洪工程109宗,主要江海堤围77宗,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达标工程100宗,省属重点防洪工程4宗,使县级以上城市防洪能力提高到50年一遇以上标准,重点城市防洪能力提高到100年一遇以上标准。加快以珠江三角洲为重点的河道及河口整治工程建设,加强大中型、重点小型病险水库和水闸的除险加固,以及山区性河流治理。完成珠江八大入海水道、韩江重要入海水道和澳门附近水域入海水道整治,开展干流河道和其他入海水道的综合治理,有重点地实施主要江河的蓄滞(分)洪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