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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社会保险系统统一标识方案(试行)的通知


  二、办公楼的要求

  (一)地理位置

  办公楼原则上要在交通便利的位置临街建造,业务经办大厅要设置在一楼,退休人员档案中心要设置在二楼。

  (二)面积标准

  长、吉两市业务经办大厅的使用面积在1500平方米左右,其他中心城市(含延吉市)在1000平方米左右,县(市)在300-500平方米。

  (三)外观

  办公楼外墙体或楼顶上放全国社会保险标志和“社会保险”铜字,正门口上方挂主标牌,左侧挂社会保险局名称木牌。

  三、业务经办大厅装修要求

  (一)社会保险名称及标志牌

  要在业务大厅明显位置,挂吉林社会保险名称及标志。

  (二)业务经办大厅地面装饰

  大厅地面采用浅黄色抛光防滑地砖,规格为800×800。

  (三)业务经办大厅柜台尺寸

  高:90(cm),宽:65(cm)。

  柜台颜色及材质:台面为黑色花岗岩,柜体为银灰色铝塑板。

  (四)办公桌

  前台办公使用低屏风卡位式办公桌。办公桌高80(cm),宽135(cm);屏风为铝合金材质,屏风与大厅柜台同高,面贴天蓝色麻绒面料;桌面为银灰色防火板。办公桌间距为165(cm),过道为70-90(cm)。柜台内侧设计资料柜及强、弱电综合布线,数量依办公桌数量确定。

  (五)指示牌

  在明显位置放置办事指示牌及工作指示牌。底色为天蓝色,文字为白色或银灰色宋体字。有条件的,可采用电子显示。

  (六)其它

  1、柜台前配备可升降式吧椅,底座为不锈钢,主座为天蓝色,做工要坚固耐用。

  2、大厅内应配备插式宣传资料架(大小及数量视大厅面积而定)。

  3、大厅内应配备表格填制台和等候排椅。

  4、大厅内应配备饮水设备和一次性饮水杯。

  5、大厅内应配备污物桶,数量视大厅面积而定。

  6、大厅内应配备天蓝色查询触摸屏。

  7、有条件的大厅内可配备液晶显示宣传板。

  8、有条件的大厅内可配备电视。

  9、有条件的大厅内可配叫号服务系统。

  四、业务经办大厅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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