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政发〔2004〕89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文山州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九月十五日

文山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一、实行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州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在州人民政府和州长领导下,各县人民政府县长及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粮食局、州农发行、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共同负责的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我州贯彻粮食省长负责制的具体举措,各县人民政府及州级相关部门的行政首长,要在州人民政府和州长的领导下,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真正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粮食生产、搞好粮食总量平衡、落实地方储备、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的全部责任。

  二、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具体内容

  (一)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根据我州实际,全州粮食问题主要立足州内解决,州内粮食主产县要稳步增加粮食生产,为保障全州粮食安全作出新贡献;主销县要保护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稳定的粮食播种面积,保证必要的粮食自给率;产销平衡县要继续稳定粮食产需平衡的局面。一是切实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力度。各县政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杜绝和防止乱批、乱占、滥用、毁坏基本农田的行为,禁止逾越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面积的总体稳定。二是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快高稳产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三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稳定的粮食产量。要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增加粮食播种面积,保证全州粮食播种面积的稳步增长,确保全州粮食产量的稳步增长。四是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增加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投入,加快科技兴粮步伐,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正常年景下粮食总产量比上年有所增长,为确保我州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奠定基础。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