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础设施完备
档案管理中心应具有档案库房、阅览室、办公室,并做到三分开。档案库房建设要坚固,一般库房承重应在5kn/平方米以上,密集架库房承重一般应不低于12kn/平方米,并符合“八防”(防火、防潮、防光、防盗、防虫、防鼠、防尘、防高温),档案库房要配置铁质的档案箱、柜、密集架,专用档案手推车、档案架梯、空调、去湿机、测温(湿)度计等设备。室内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库房内应安装自动报警设备,显要位置要放置手提式干粉灭火装置。阅览室环境要整洁明亮,配备桌、椅、花镜、纸、笔等相关物品。办公室要配备计算机、扫描仪、复印机等设备。
四、资料分类科学
企业退休人员档案要实行规范化管理,要件主要包括:
(一)履历材料。包括在职期间填写的各种履历表、登记表和与之相关的个人自传材料等;
(二)各类鉴定材料;
(三)各类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材料。包括院校报考登记表、学历的毕(肄、结)业登记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申报(审批)表等;
(四)政历材料。包括入党、入团、加入民主党派、参军退役、知青插队、出国等相关材料;
(五)奖惩材料。包括各种奖励、立功、表彰、评选先进、劳模材料(评审材料遗失,需审阅表彰证书原件后复印件存档);处分、审查材料或受刑事处罚等相关材料;
(六)其他材料。包括招工、调动审批表,工资调整审批(登记)表,出国、退休(职)审批材料,工龄审批认定材料等;
(七)下列退休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档案材料:
1、因病退休、退职人员需有因病退休、退职审批材料;
2、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需有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材料;
3、享受工伤待遇退休人员需有享受工伤待遇审批材料;
4、受刑事处罚人员需有受刑事处罚的有关材料;
5、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需有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的评审材料;
6、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特殊待遇的老工人,需有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特殊待遇审批材料;
7、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需有重大贡献高级专家的评审材料;
8、军转干部和复员军人需有转业退伍审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