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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供水企业改制的指导意见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供水企业改制的指导意见
(文政发〔2004〕9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城镇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意见的通知》(云政发〔2003〕91号),结合文山实际,现就加快我州城市供水企业改革改制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改革改制的重要意义

  城市供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与城市人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多年来通过国家的投入,我州城市供水设施不断完善,供水企业不断发展,为全州经济建设和城市人民生活的改善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由于供水行业仍沿用旧的管理模式,与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来越不相适应,如投资渠道单一、投资缺乏;企业体制不合理,效益低下等等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州城市供水行业的发展,制约和影响了我州城市供水质量的改善和提高。因此改革我州城市供水现行的投融资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势在必行,各县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二、改制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有关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企业改革的政策为依据,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对供水企业进行有序规范的改制。

  (二)改制目标

  1.总目标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供水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通过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城市供水质量的提高。

  2.具体目标

  (1)供水企业全面推向市场。

  (2)盘活企业存量资产,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3)按照《公司法》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三、改制形式

  由现在的国有企业改制成规范的股份制企业或者实行特许经营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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