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本地区“十一五”节能目标。要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把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本部门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各级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考核内容。近期,积极筹备召开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会议,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提请省政府出台有关政策文件,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二)加快推广建设领域“四新”成果。
1、以新型结构体系为突破口,加大新墙材开发。大力开发钢结构、预应力结构、复合木结构等新型结构体系,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和建筑工业化的发展;将“禁实限粘”(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限制使用空心粘土砖)向禁止使用空心粘土砖方向发展,加快开发应用以江河湖泊淤泥、粉煤灰、煤矸石制成的节能砖;大力推广应用自保温结构体系、复合保温技术。
2、以可再生能源利用为抓手,推动绿色建筑的建设。农村大力提倡和应用太阳能、秸秆制气、沼气等生物质能技术,城市应用积极推广应用地热能、水热能、空气能以及太阳能技术,加快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的应用步伐。
3、以水资源综合利用为契机,推广节水减排新技术。城市中全面推广应用雨水利用技术,积极开展中水回用技术,城市及小区路面积极采用可渗透路面技术,减少城市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压力;农村要结合生活污水处理试点示范,根据村庄具体特点,大力推广符合“经济可行、运行简便、处理有效”要求的生活污水适宜处理技术。
4、构建符合江苏实际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框架。组织编制、修编《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检验检测、评价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技术规程,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
(三)培育和建立较为完善的节能减排服务体系。以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与改造、以建设节约型校园和绿色宾馆为突破口,拉动需求、激活市场,培育建筑节能服务市场主体,完善行业组织体系。鼓励有能力的建筑节能中心、科研院所、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节能服务企业,通过业务扩展、企业联合、重组等方式,成立建筑节能服务公司。鼓励和引导发展与建筑节能服务相关的技术、融资、信息、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中介组织。加快推行适应市场要求的节能机制与模式,畅通节能产品与技术推广渠道,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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