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垃圾分类收集,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加强对垃圾处理设施的监管。指导各地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规范建设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按照《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等企(事)业单位实施有效的监管。指导和督促各地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活垃圾填埋气体发电利用以及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作,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集中处理”的城乡垃圾处理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垃圾统筹处理工作,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分别于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底前基本构建完成并运行村、组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体系。
(五)加强城市交通节能减排。编制实施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努力实现以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完善引导城市有序发展,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到2010年,全省城市中的公共交通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方式,公共交通的便捷性、舒适性与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15标台,公交出行比重达到40%以上,有3-5个城市建设开通轨道交通或快速公交系统。指导各地科学设置公交优先车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争取用2年左右时间,使多数大城市建立完善的城市公共交通优先车道(路)网络,建成一批公共交通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同时,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实施交通精细化设计管理,努力挖掘道路通行能力,抓好示范工程。
(六)加强资源节约环保型工地建设。大力推行工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在编制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细则中,应编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计划与措施,要根据工程的特点,优化施工方案,合理组织施工,积极推广资源节约及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施工现场应采用高效光源和节能灯具,合理使用能耗低的施工机械和设备,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采用隔热保温可重复利用的活动房。大力推进全省建筑业新型工业化的进程,推广采用工业化生产构件以及工具化、定型化的产品。分期分批在全省设区的市城区施工现场使用预拌砂浆。
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