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进城市规划信息化工作。建立全省城市规划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县(市)要利用城市规划监管系统对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同时,建设并完善城市规划办公自动化系统、城市规划基础信息系统、城市规划现状调查信息系统、城市规划管理辅助决策系统、勘测信息系统、城建档案信息系统、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等一批核心业务系统。
积极开展地理信息系统 (GIS) 技术、卫星和航空遥感 (RS )技术、全球定位系统 (GPS) 技术、虚拟现实 (VR) 技术及通讯技术等的开发与集成应用,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的3S技术集成应用水平。尤其要推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和多尺度航空遥感数据的普及和应用,研究解决城市多元数据融合与挖掘技术,以及GIS、 MIS 和OA技术的综合应用技术,逐步提高城市规划、 建设、管理和服务的数字化水平。
(七)推进城市建设与管理信息化工作。以建立城市建设管理行业数据库为基础,构建省市两级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平台。主要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处理管理及自动控制、城市供水、节水和排水、城镇燃气供热、城市道路与交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及基础设施管理、世界遗产保护与监测等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用先进的管理手段促进全省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的提高。
加快数字化城管模式在全省的推广工作,到2009年底,各省辖市、苏南各县级市和苏中苏北地区有条件的县级市全部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到“十一五”末,全省各城市基本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处置快速、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模式。
大力推进“12319”服务热线建设。在深化省辖市服务热线的基础上,2009年底,全省52个县(市)全部开通“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所有涉及建设系统的规划、房产、拆迁、建设工程、公交、出租车、供水、排水、燃气、市政、园林绿化等问题,公众均可向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咨询和举报。
(八)推进房地产行业信息化工作。建立全省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房地产企业监管系统、城镇房屋拆迁监管系统和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三部分。房地产企业监管系统以落实现有管理制度为基础,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市场行为的监管;城镇房屋拆迁监管系统,通过对城镇房屋拆迁行政许可、拆迁信息披露和拆迁行为的监管,及时掌握拆迁动态,以达到进一步加强拆迁管理、规范拆迁行为,使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以我省各市现有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为基础,建立省级房地产市场信息动态监测系统,通过周期性地获取全省各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利用系统的有效分析模型进行分析,动态监测全省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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