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暨沪疆科技创新国际论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7〕16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上海-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暨沪疆科技创新国际论坛活动”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暨沪疆科技创新国际论坛活动”是首次举办,作为第四届中国科学院--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在乌鲁木齐市分会场的活动,其活动内容纳入第四届中国科学院--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总体方案之中。
为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有关地区、部门要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为推动自治区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七年八月六日
上海-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暨沪疆科技创新国际论坛活动工作方案
一、会议名称
上海-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暨沪疆科技创新国际论坛
二、会议主题
新疆大开发科技先行产学研结合共同发展
三、会议主办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四、会议承办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上海科技会展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科技局
新疆生产力促进中心
西部大开发新疆科技合作行动办公室
五、会议地点和时间
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环球会展中心
会议时间:2007年8月28日-29日(25-27日为布展期,28-29日为活动期,30日为参观考察期)
六、组织领导
成立上海-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暨沪疆科技创新国际论坛领导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徐美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