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政发〔2005〕9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04〕117号)文件精神,按期完成州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州编办拟定的《文山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一月十七日
文山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州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云发〔2004〕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04〕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依法行政的原则,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理顺政府部门职能,调整政府机构设置,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的原则:
--坚持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不突破,采取总体平衡的办法,统筹考虑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调整。
--坚持政府部门主要职能配置上下对应,确保工作关系的协调和畅通。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推进机构改革,探索符合本地情况的改革路子,对现有机构设置不搞一刀切,也不要求上下对口。
--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主管,进一步理顺党政之间、部门之间以及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避免管理分散和职能交叉。
--坚持积极稳妥,突出重点,自上而下分步骤有序推进机构改革,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深化州、县政府机构改革,调整理顺部门间的职责关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继续推进流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善投资环境;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理顺执法关系,建立健全协调监督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整合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