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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网上信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网上信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自治区“网上信访”试点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网上信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帕尔·阿比布拉(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贺新莲(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成 员:路锦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副局长)

      杨伊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卢蜀江(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苏国平(自治区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阿不力米提·买买提明(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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