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网上信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自治区“网上信访”试点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网上信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帕尔·阿比布拉(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贺新莲(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成 员:路锦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副局长)
杨伊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卢蜀江(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苏国平(自治区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阿不力米提·买买提明(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