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古籍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7〕18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古籍保护工作健康、深入地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古籍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古籍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扎坎·海依沙(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阿不力孜·阿不都热依木(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成 员:吾买尔·阿不都拉(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刘般若(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贺忠德(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
王富强(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赛依散·萨迪克(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