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对2004年度工业结构调整、乡镇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奖励的决定
(文政发〔2005〕2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4年,州人民政府与8县人民政府和州经委签订了《文山州2004年度工业经济发展目标责任书》、《乡镇企业经济发展责任书》,下发了《非公经济发展目标考核通知》。一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对工业经济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有力地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组织考核,按年初签订的责任状奖惩规定,现将2004年度工业结构调整、乡镇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目标责任状考核奖惩通知如下:
文山县人民政府100分,给予奖励工业发展 20000元(其中奖县经贸局8000元)、乡镇企业发展20000元、非公经济发展20000元,共60000元;
砚山县人民政府99.5分,给予奖励工业发展19900元(其中奖县经贸局7960元)、乡镇企业发展18000元、非公经济发展14000元,共51900元;
马关县人民政府87.9分,给予奖励工业发展17580元(其中奖县经贸局7032元)、乡镇企业发展15000元、非公经济发展10000元,共42580元;
广南县人民政府98分,给予奖励工业发展19600元(其中奖县经贸局7840元)、乡镇企业发展12000元、非公经济发展10000元,共41600元;
富宁县人民政府80.5分,给予奖励工业发展16100元(其中奖县经贸局6440元)、乡镇企业发展14000元、非公经济发展10000元,共40100元;
麻栗坡县人民政府85分,给予奖励工业发展17000元(其中奖县经贸局6800元)、乡镇企业发展11000元、非公经济发展8000元,共36000元;
西畴县人民政府74.7分,给予奖励工业发展14940元(其中奖县经贸局5976元)、乡镇企业发展12000元、非公经济发展8600元,共35540元;
丘北县人民政府71.3分,给予奖励工业发展14260元(其中奖县经贸局5704元)、乡镇企业发展10000元、非公经济发展8000元,共32260元;
州经委100分,给予奖励工业发展25000元、乡镇企业发展17000元、非公经济(非公办)18000元,共60000元。
以上兑现奖金,共计399980元。
望获奖单位和干部职工再接再厉,为促进文山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再创新的业绩。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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