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抓好冬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06年1月18日 苏农机管〔2006〕3号)
各市农机局:
为认真抓好冬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减少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抓好今冬明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05〕27号)。现根据《通知》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农机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在重点地段集中时间开展联合检查,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加大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和违法载人的查处力度,强化对上道路农业机械的动态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同时,要组织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加强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二、严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继续贯彻落实省安委办52号文件精神,切实搞好拖拉机排查登记工作,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42、43号令及两个规范的要求办理牌证,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农机局<江苏省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行业规范>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30号),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办理拖拉机登记业务,严禁跨行政区域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和驾驶证,严禁以政府名义出台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拖拉机安全管理文件,切实做到“谁办证、谁负责”,进一步加强外地牌证拖拉机的管理,严禁以整治为由,不按规定要求换发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