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组织辖区职能部门成立专门行动组,全方位开展整治行动,及时汇总和上报全区的整治行动情况。
市贸工局:具体负责整顿和规范定点屠宰场的屠宰管理。
市农林渔业局:加强对定点屠宰场检验检疫、操作规范、卫生监管和肉品质量监管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全市各大超市、商场、批发市场、肉菜市场肉食品的监管,查处经销未经检验检疫和无电脑信息票据的私宰注水肉的违法违章行为,以及提供假电脑信息小票及假检验检疫票据的违法行为;强化日常巡查,规范市场肉食品经营行为,抓好肉食品的索证索票等市场准入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全市机关、学校、企业的饭堂和宾馆酒楼餐厅等群体消费单位的肉食品准入管理,确保该类部门肉食品准入有合法有效票据,严把肉食品准入关。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打击私宰窝点及无证无照经营肉食品等违法行为。
市食安办:加强对近期开展的猪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察督办,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二)加强市场监测。市农林渔业局和市贸工局要密切注意市场供应,市物价局要继续对猪肉等重要副食品实行“每日一报”制度,完善价格预警机制。市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商农林渔业、教育和民政等部门随时提出调整有关补贴政策的意见。
四、其他
(一)适当增加猪肉储备规模。市发改局近期要增加3000吨冻猪肉的储备,将储备猪肉规模提高到6000吨。要充分发挥储备的蓄水池作用,完善储备调节功能。
(二)做好猪肉等主要副食品供应工作。市农林渔业局和市贸工局落实加强产销衔接,与主产区建立长期稳定关系,督促企业加大生猪及其制品的调入力度,健全应急调运机制,制定稳定猪肉供应的应急预案,保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同时要抓好牛羊肉以及生产周期短、替代性强的禽肉和禽蛋等副食品生产和供应,确保“两节”市场供应。
(三)落实定点屠宰场建设用地的措施。市国土和房产局要在8月底前完成全部收地拆迁补偿工作。
(四)对生猪运输实行绿色通道。对进深“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路桥通行费给予适当补贴,并放宽市内通行限制。
(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科学、准确、及时地发布有关信息,引导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准确报道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价格和质量安全情况,正确分析猪肉价格上涨的原因,大力宣传政府扶持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和稳定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加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力度等措施。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报道,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猪肉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要加强正面报道,主动引导舆论,防止不当炒作,努力形成和谐健康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