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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理论教员
  1、《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理论教员资格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四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
  5、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1寸免冠照片1张。
  (二)教练员
  1、《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四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拖拉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发证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出具的安全驾驶证明。
  4、拖拉机驾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
  6、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1寸免冠照片1张。
  原件经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审验后退还申请人,所有复印件需由审验人签字或盖章。
  第七条 初审
  初审包括书面审查和情况核实两个步骤。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接到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按照申报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对申请人填报的情况进行核查,经核实无误后签署意见,报上一级农机管理部门。不符合要求的由省辖市或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第八条 考核
  (一)考核内容
  申报理论教员须进行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考核;申报教练员须进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内容按照农业部颁发的《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拖拉机基础知识、安全驾驶技术、拖拉机及配套机具使用技术等相关知识。理论教员和教练员分别进行。
  理论教员教学能力考核主要考察申请人的语言表达、讲课艺术、组织教学等能力。
  教练员操作技能考核参照申请准驾机型为G、K的拖拉机驾驶员考试科目,进行相应机型的场地驾驶、机具挂接和田间作业、道路驾驶的考核。
  (二)考核方式及评定标准
  专业知识考核采取闭卷方式,试题从省农机管理局编制的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专业知识考核8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申请人可在每年6月或12月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重新申报考核。
  理论教员教学能力考核采取示范讲课的方式,讲课内容在《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内由申请人自选,由省农机管理局组织的考评小组评定其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重新申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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