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好重大项目的筛选和指标论证工作。在编制“十一五”规划中,要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各县、各部门要增加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强对重大项目的论证筛选,保证重大项目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研究提出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进步、促进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关的指标。规划的指标体系,既要包括重要的预测性、导向性指标,也要增加有约束力、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规划中所列项目要用统一表式(项目表式见附件3)。
五、编制工作的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署和我州实际,全州“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3年-2005年5月)。结合国家和省的重大方针政策,征求有关部门和县的意见,对涉及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提出对策。此项工作2003年开展至今,已完成课题初稿,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5月底以前结束。
(二)基本思路形成阶段(2005年1月-5月)。结合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成果,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形成文山州“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由州政府下发用于指导全州规划编制工作。
(三)总体规划形成阶段(2005年5月-2006年2月)。编制“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做好与省规划的衔接工作,广泛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经州委、州政府审定后提交2006年州人代会审议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六、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事关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任务,也是理清今后发展思路的重要基础,各县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王云凌为组长,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州“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十一五”规划的若干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负责全州规划编制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并组织跨地区的区域规划编制,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管理。
各县要成立的完善“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并把“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州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规划的编制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