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治理入市公路和高速公路环境的实施意见
(津政发〔2007〕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抓好20项民心工程以崭新面貌迎接奥运会的决定》(津党发〔2007〕17号)要求,动员全市各方面力量,搞好入市公路和高速公路环境综合治理,是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关注和改善民计民生,以崭新面貌迎接奥运会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城市竞争力,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加快把我市建设成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完成我市入市公路和高速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治理任务
利用3年时间,对我市21条入市公路两侧各30米、9条高速公路两侧各50米、立交桥周围100米范围以内的环境,分期分批进行综合治理,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充分展现天津大都市的良好城市形象和市民的良好精神风貌。
(一)入市公路环境综合治理任务
2007年启动津塘公路(外环线至胡家园立交桥)、津汉公路(外环线至东金路)、津静公路(外环线至新津杨公路段)、金钟公路(外环线至津蓟高速公路天津收费站)、津同公路(外环线至京福公路)、津港公路(外环线至西青区与津南区交界段)、京津公路(外环线至武清区界段)7条入市公路的环境综合治理
(详见附件2)工作。2007年底前完成津塘公路、津汉公路、津静公路3条入市公路的环境综合治理任务。2008年6月底前,完成其余4条入市公路的环境综合治理任务。其余入市公路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
(二)高速公路环境综合治理任务
2007年底前,完成京津塘(塘沽收费站至武清区与河北省界)、京津塘二线(津汉公路至北塘镇)、津滨(天津收费站至塘沽收费站)、唐津(京沪高速正线至汉沽区与河北省界)、津蓟(天津收费站至蓟县收费站)、京沪(代用线:外环线至静海县与河北省界;正线:泗村店收费站至京沪代用线)6条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环境清整任务。同时完成6个高速公路出入口、2个机场出入口周边的环境综合治理任务,特别要对40个脏乱点位进行重点治理(详见附件5、附件7)。其余高速公路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