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公布首批列名联系农机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5年7月25日 苏农机计〔2005〕44号)
各市农机局,各有关企业:
为了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整合农机化发展的优势资源,加快农机科技创新步伐,促进农业装备工业和流通产业的建康发展,推进“十一五”江苏农机化事业全面、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并和有关企业协商一致,在我省建立农机生产、流通企业列名联系制度,现将我局确定的首批列名联系46家农机企业名单公布于后。今后我局将根据企业的需要以及我省农机化发展形势,采取不断增加列名联系农机企业并定期公布。
在我省建立列名联系农机企业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我省农业已进了新的发展阶段,农机化面临新的发展机遇。通过建立企业列名联系制度,开辟农机管理部门与农机企业联系的通道,有利于农机管理部门加强对农机企业的服务和指导,为企业的发展排忧解难,促进我省农机生产和流通业加快发展,整合农业装备生产、流通和科研、推广部门等技术资源,促进产学研推结合,加快农机科技创新,提高我省农业装备技术的档次和质量,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技术装备,努力满足我省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的需要,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城乡协调发展。
对我省部分农机企业实行列名联系制度,旨在为农机企业做好有关服务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生产和服务水平,增强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竞争能力。服务和指导的主要内容有:
一、向农机企业宣传贯彻有关农业、农机化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为农机企业提供国家、省加强“三农”工作、支持农机化发展的有关产业发展政策、财政扶持政策、重点发展领域等政策咨询。
三、委托企业承担部分农机化项目的攻关任务,整合现有资源,推进产学研推结合,促进农机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实现自主技术创新,加快农机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示范推广,不断提高农机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
四、提供农机化发展的数据统计信息,帮助农机企业了解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对农业机械的需求情况,促进企业适应农业生产发展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