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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2007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


  (一)考评分数在90分以上的,为达标区(县),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奖励8万元。连续三年达标或2006、2007年两年评分均在95分以上的,可参加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区(县)评选。

  (二)考评分数在70分以下的,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区(县)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在考评中或考评后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已表彰奖励的,撤销表彰,收回奖金。

  (四)对被通报批评或追究领导责任的区(县),取消其当年参加市政府综合性评优活动的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市颁发的奖金用于奖励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和补贴就业再就业工作。

  (二)本办法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007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评分表

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

┌───┬────────┬─┬─┬─┬──────┬─────────────┬───┐
│ 项目 │ 考 评 内 容  │分│自│市│计 分 方 法 │    考 评 方 法    │考评描│
│   │        │值│评│评│      │             │述  │
│   │        │ │分│分│      │             │   │
├───┼────────┼─┼─┼─┼──────┼─────────────┼───┤
│一、落│兑现税费减免政策│4 │ │ │每核实一人未│1、考评方式:(1)电话访问│   │
│实就业│        │分│ │ │兑现即扣1分│:随机电话访问10-15名持《│   │
│再就业│        │ │ │ │,扣完为止 │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   │
│政策和├────────┼─┼─┼─┼──────┤的下岗失业人员,了解税收、├───┤
│任务(│兑现社会保险补贴│5 │ │ │按省下拨专项│收费减免情况。对每个访问作│   │
│45分)│政策      │分│ │ │补贴资金使用│详细记录。(2)召开座谈会:│   │
│   │        │ │ │ │达不到40%以│①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10-│   │
│   │        │ │ │ │上的,不得分│15人参加的座谈会。税务、工│   │
│   ├────────┼─┼─┼─┼──────┤商、财政、劳动保障、物价、├───┤
│   │兑现岗位补贴政策│4 │ │ │按省下拨专项│银行等部门参加。具体了解:│   │
│   │        │分│ │ │补贴资金使用│是否享受了税费减免、社会保│   │
│   │        │ │ │ │达不到40%以│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   │
│   │        │ │ │ │上的,不得分│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   │
│   ├────────┼─┼─┼─┼──────┤能补贴。如未享受,是什么原├───┤
│   │兑现职业介绍补贴│4 │ │ │按省下拨专项│因?②企业和培训机构座谈会│   │
│   │政策      │分│ │ │补贴资金使用│:8-10个企业,3-4个培 │   │
│   │        │ │ │ │达不到40%以│训机构参加,具体了解:是否│   │
│   │        │ │ │ │上的,不得分│享受了税费减免、社保和岗位│   │
│   ├────────┼─┼─┼─┼──────┤补贴,培训补贴。如未享受,├───┤
│   │兑现职业培训补贴│5 │ │ │按省下拨专项│是什么原因。2、扣分方法: │   │
│   │政策      │分│ │ │补贴资金使用│对声称符合条件但未享受政策│   │
│   │        │ │ │ │达不到40%以│的个人和企业,与有关单位当│   │
│   │        │ │ │ │上的,不得分│场逐一核实,当场无法核实的│   │
│   ├────────┼─┼─┼─┼──────┤,由有关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 ├───┤
│   │兑现职业技能鉴定│4 │ │ │按省下拨专项│提供核定情况,单位与个人和│   │
│   │补贴政策    │分│ │ │补贴资金使用│企业意见有异议的,由个人和│   │
│   │        │ │ │ │达不到41%以│企业负责举证,单位提供意见│   │
│   │        │ │ │ │上的,不得分│,经核实确属符合条件但未能│   │
│   │        │ │ │ │      │享受政策的,视为未兑现。特│   │
│   │        │ │ │ │      │别说明:1、凡享受税收、收 │   │
│   │        │ │ │ │      │费、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总人│   │
│   │        │ │ │ │      │数低于领取《再就业优惠证》│   │
│   │        │ │ │ │      │人员总数(含上年结转和当年│   │
│   │        │ │ │ │      │新增)50%的,不得分,扣24 │   │
│   │        │ │ │ │      │分。2、社会保险、岗位、职 │   │
│   │        │ │ │ │      │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使用总│   │
│   │        │ │ │ │      │额达不到省下拨总额40%的, │   │
│   │        │ │ │ │      │不得分。         │   │
│   ├────────┼─┼─┼─┼──────┼─────────────┼───┤
│   │建立并实施促进就│2 │ │ │未实施的,不│核查贷款名册       │   │
│   │业再就业的小额担│分│ │ │得分    │             │   │
│   │保贷款担保制度 │ │ │ │      │             │   │
│   ├────────┼─┼─┼─┼──────┼─────────────┼───┤
│   │目标任务分解下达│3 │ │ │未下达到街道│核查区县政府下达的正式文件│   │
│   │到基层和有关部门│分│ │ │(镇)或领导│,只下达目标任务,无考核办│   │
│   │并组织开展年度考│ │ │ │小组成员单位│法并组织开展年度考评工作的│   │
│   │评工作     │ │ │ │全扣分   │全扣分          │   │
│   ├────────┼─┼─┼─┼──────┼─────────────┼───┤
│   │完成市下达的新增│3 │ │ │未完成计划数│按市劳动保障局对各区县劳动│   │
│   │就业人数    │分│ │ │的,不得分 │保障局上报的有关报表的审核│   │
│   ├────────┼─┼─┼─┼──────┤意见评分         ├───┤
│   │完成下岗失业人员│3 │ │ │未完成计划数│             │   │
│   │再就业计划数  │分│ │ │的,不得分 │             │   │
│   ├────────┼─┼─┼─┼──────┤             ├───┤
│   │完成就业困难人员│2 │ │ │未完成计划数│             │   │
│   │再就业计划数  │分│ │ │的,不得分 │             │   │
│   ├────────┼─┼─┼─┼──────┤             ├───┤
│   │完成城镇登记失业│2 │ │ │超过控制数的│             │   │
│   │率控制数    │分│ │ │,不得分  │             │   │
│   ├────────┼─┼─┼─┼──────┤             ├───┤
│   │制订再就业培训任│2 │ │ │未制订培训任│             │   │
│   │务目标,培训后再│分│ │ │务目标扣1分 │             │   │
│   │就业率不低于60% │ │ │ │,培训后再就│             │   │
│   │        │ │ │ │业率低于60% │             │   │
│   │        │ │ │ │扣1分    │             │   │
│   ├────────┼─┼─┼─┼──────┤             ├───┤
│   │制订创业培训任务│2 │ │ │未制订培训任│             │   │
│   │目标,创业成功率│分│ │ │务目标扣1分 │             │   │
│   │不低于30%    │ │ │ │,培训后再就│             │   │
│   │        │ │ │ │业率低于30% │             │   │
│   │        │ │ │ │扣1分    │             │   │
├───┼────────┼─┼─┼─┼──────┼─────────────┼───┤
│二、积│建立城乡统一的就│3 │ │ │未建立制度的│核查文件制度和发放台帐  │   │
│极推进│业管理服务制度,│分│ │ │扣1分,未启 │             │   │
│统筹城│全面启动发放《广│ │ │ │动发放的,不│             │   │
│乡就业│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 │ │得分    │             │   │
│(19分│》       │ │ │ │      │             │   │
│)  ├────────┼─┼─┼─┼──────┼─────────────┼───┤
│   │《广东省就业失业│4 │ │ │未达到的,不│核查发放台帐       │   │
│   │手册》发放率不低│分│ │ │得分    │             │   │
│   │于当地从业人员总│ │ │ │      │             │   │
│   │量的40%    │ │ │ │      │             │   │
│   ├────────┼─┼─┼─┼──────┼─────────────┼───┤
│   │积极推进“百万农│5 │ │ │未启动或工作│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   │
│   │村青年技能培训工│分│ │ │经费和政策措│保障局关于汕头市十万农村青│   │
│   │程”和“农民工技│ │ │ │施落实不到位│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   │
│   │能提升计划”,完│ │ │ │的,不得分,│知》(汕府办[2006]92号)│   │
│   │成年度培训转移任│ │ │ │未完成任务的│等文件规定,核查各项工作落│   │
│   │务       │ │ │ │,不得分  │实情况和培训转移就业台帐 │   │
│   ├────────┼─┼─┼─┼──────┼─────────────┼───┤
│   │建立健全区(县)│5 │ │ │未落实公共就│核查区县编办、财政部门有关│   │
│   │、街道(镇)公共│分│ │ │业服务机构人│明确编制和经费的正式文件,│   │
│   │就业服务机构并落│ │ │ │员编制和财政│人事部门下发的人员增减表和│   │
│   │实工作经费,积极│ │ │ │核拨经费的扣│工资发放表        │   │
│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 │ │ │2分,未完成│             │   │
│   │功能,完成年度建│ │ │ │年度建设任务│             │   │
│   │设任务     │ │ │ │的扣2分,扣 │             │   │
│   │        │ │ │ │完为止   │             │   │
│   ├────────┼─┼─┼─┼──────┼─────────────┼───┤
│   │全面开展“路径就│2 │ │ │查实任何一个│按相关文件规定,核查开展情│   │
│   │业服务”和创建“│分│ │ │未开展的,不│况            │   │
│   │充分就业社区”活│ │ │ │得分    │             │   │
│   │动       │ │ │ │      │             │   │
├───┼────────┼─┼─┼─┼──────┼─────────────┼───┤
│三、高│制定创业富民工程│2 │ │ │未制定方案的│核查区县正式文件     │   │
│技能人│实施方案    │分│ │ │不得分   │             │   │
│才培养├────────┼─┼─┼─┼──────┼─────────────┼───┤
│和职业│设立创业培训基地│2│ │ │未建立的,不│实地查看培训基地和检查师资│   │
│技能培│和配备师资   │分│ │ │得分    │工资名册         │   │
│训、创├────────┼─┼─┼─┼──────┼─────────────┼───┤
│业培训│建立创业培训、开│2 │ │ │未建立机制的│核查建立机制文件资料   │   │
│工作(│业指导、项目开发│分│ │ │,不得分  │             │   │
│12分)│、跟踪服务良性互│ │ │ │      │             │   │
│   │动机制     │ │ │ │      │             │   │
│   ├────────┼─┼─┼─┼──────┼─────────────┼───┤
│   │各区县劳动保障部│4│ │ │未明确建设公│核查区县政府或编办建立公共│   │
│   │门分别按规定标准│分│ │ │共综合性培训│综合性培训基地的正式文件 │   │
│   │建成一所综合性职│ │ │ │基地的,不得│             │   │
│   │业技能培训基地 │ │ │ │分     │             │   │
│   ├────────┼─┼─┼─┼──────┼─────────────┼───┤
│   │综合性职业技能培│2│ │ │达不到比例的│核查培训台帐,核查培训比率│   │
│   │训基地承担当地城│分│ │ │,不得分  │             │   │
│   │乡就业困难人员的│ │ │ │      │             │   │
│   │技能培训任务比重│ │ │ │      │             │   │
│   │不低于当年同类培│ │ │ │      │             │   │
│   │训人数的80%   │ │ │ │      │             │   │
├───┼────────┼─┼─┼─┼──────┼─────────────┼───┤
│四、落│组织实施“三年30│4 │ │ │未制定工作计│查核制订工作计划的正式文件│   │
│实困难│万城乡困难群体就│分│ │ │划的扣2分, │和开展“三年30万”城乡就业│   │
│群体的│业援助工程”,制│ │ │ │未能完成任务│援助人员名册       │   │
│就业援│订本地的具体工作│ │ │ │目标的,不得│             │   │
│助(12│计划      │ │ │ │分     │             │   │
│分) ├────────┼─┼─┼─┼──────┼─────────────┼───┤
│   │80%以上的大龄就 │4 │ │ │未能完成任何│核查区县建立享受城市居民最│   │
│   │业困难对象和享受│分│ │ │一项指标扣2 │低生活保障的城镇登记失业人│   │
│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 │分     │员就业和“零就业家庭”培训│   │
│   │的城镇登记失业人│ │ │ │      │就业台帐情况;就业比例按市│   │
│   │员实现再就业,90│ │ │ │      │劳动保障局核实公布的结果评│   │
│   │%以上城镇“零就 │ │ │ │      │分            │   │
│   │业家庭”至少1人 │ │ │ │      │             │   │
│   │实现就业    │ │ │ │      │             │   │
│   ├────────┼─┼─┼─┼──────┼─────────────┼───┤
│   │80%以上有青壮年 │2 │ │ │农村贫困户青│核查区县建立农村贫困户培训│   │
│   │劳动力的农村贫困│分│ │ │壮年劳动力经│就业台帐情况;农村贫困户青│   │
│   │户每户至少有1人 │ │ │ │培训后转移就│壮年劳动力经培训后转移就业│   │
│   │经培训后成功转移│ │ │ │业户数低于80│比例按市劳动保障局核实公布│   │
│   │就业      │ │ │ │%的,不得分 │的结果评分        │   │
│   ├────────┼─┼─┼─┼──────┼─────────────┼───┤
│   │积极创建青年见习│2 │ │ │未创建的,不│核查创建青年见习基地和再就│   │
│   │基地和再就业安置│分│ │ │得分    │业安置基地的正式文件   │   │
│   │基地      │ │ │ │      │             │   │
├───┼────────┼─┼─┼─┼──────┼─────────────┼───┤
│五、落│把促进就业再就业│4 │ │ │未列入预算的│核查区县人大审核通过的安排│   │
│实各项│专项资金列入财政│分│ │ │,不得分  │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财政预算│   │
│促进就│预算并落实到位 │ │ │ │      │数的正式文件和资金到帐凭证│   │
│业再就│        │ │ │ │      │,没有文件或凭证(或未明确│   │
│业资金│        │ │ │ │      │具体预算数),该项即扣3分 │   │
│(12分│        │ │ │ │      │。预算数与上报市财政局预算│   │
│)  │        │ │ │ │      │数不相符的,每个扣1分。扣 │   │
│   │        │ │ │ │      │完该项4分为止       │   │
│   ├────────┼─┼─┼─┼──────┼─────────────┼───┤
│   │安排农村劳动力培│3 │ │ │未列入预算的│核查区县人大审核通过的安排│   │
│   │训转移就业、农民│分│ │ │,不得分  │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农│   │
│   │工职业培训和就业│ │ │ │      │民工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劳│   │
│   │服务、劳动力市场│ │ │ │      │动力市场基础设施及信息网络│   │
│   │基础设施及信息网│ │ │ │      │建设资金财政预算数的正式文│   │
│   │络建设经费   │ │ │ │      │件和资金到帐凭证,没有文件│   │
│   │        │ │ │ │      │或凭证(或未明确具体预算数│   │
│   │        │ │ │ │      │),该项即扣2分。预算数与│   │
│   │        │ │ │ │      │上报市财政局预算数不相符的│   │
│   │        │ │ │ │      │,每个扣1分。扣完该项3分 │   │
│   │        │ │ │ │      │为止,2007年本级财政没有安│   │
│   │        │ │ │ │      │排或未到帐的,全扣分   │   │
│   ├────────┼─┼─┼─┼──────┼─────────────┼───┤
│   │落实街道(乡镇)│3 │ │ │未落实的,不│核查财政部门有关核拨工作经│   │
│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分│ │ │得分    │费的文件和到帐凭证,未有安│   │
│   │平台、综合性职业│ │ │ │      │排或不是核拨安排的,不得分│   │
│   │培训基地或公共实│ │ │ │      │             │   │
│   │训基地建设等经费│ │ │ │      │             │   │
│   ├────────┼─┼─┼─┼──────┼─────────────┼───┤
│   │制订促进就业资金│2│ │ │未制订评估办│根据日常上报市劳动保障和财│   │
│   │绩效评估办法,探│分│ │ │法或约束机制│政部门的情况评分     │   │
│   │索建立促进就业资│ │ │ │的,不得分 │             │   │
│   │金投入、使用和规│ │ │ │      │             │   │
│   │范管理约束机制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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