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2007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


  (三)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工作(12分)

  1、制定创业富民工程实施方案(2分),设立创业培训基地和配备师资(2分),建立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跟踪服务良性互动机制(2分)。

  2、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标准建成1所综合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4分),承担当地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技能培训任务比重不低于当年同类培训人数的80%(2分)。

  (四)落实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12分)

  1、组织实施“三年30万城乡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程”,制订本地的具体工作计划(4分)。

  2、80%以上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0%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4分)。

  3、抓好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80%以上有青壮年劳动力的农村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人经培训后成功转移就业(2分)。

  4、积极创建青年见习基地和再就业安置基地(2分)。

  (五)落实各项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12分)

  1、各区(县)均把就业再就业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4分)。

  2、各区(县)均落实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农民工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劳动力市场基础设施及信息网络建设经费(3分)。

  3、各区(县)均落实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或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经费(3分)。

  4、制订促进就业资金绩效评估办法,探索建立促进就业资金投入、使用和规范管理约束机制(2分)。

  各项考评内容的评分计算标准和统计方法,见《2007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

  对2006年度市考评办法中明确的工作项目未能完成,且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按市考评办法确定的该项目分数在2007年考评总分中加倍扣分。

  三、考评步骤

  (一)自评:2007年12月31日前,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对本地2007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自评,填写《评分表》,连同2007年就业工作总结和自评情况书面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核对: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县)自评情况进行核对。核对有疑问的,有关区(县)应对该项考评内容进行核实,并补充相关材料。

  (三)考评:2008年1月31日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检查组,赴各区(县)进行实地抽查核实。

  (四)评定: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查、核对和抽查的结果提出初评意见,提交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评定,并将考评情况报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四、奖惩办法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