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加快全市21个省级村庄建设整治示范点进度有关事宜的通知
(徐建发〔2007〕107号)
各县(市)建设局:
为支持推动全省村庄建设整治工作,5月25日省财政厅和省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城乡规划全覆盖及村庄建设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计〔2007〕178号),对我市丰县宋楼镇荣庄村等21个省级村庄建设整治示范点专项资金使用提出了明确的任务、标准和进度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快21个省级示范点整治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省建设厅批准,21个省级示范点名单为:丰县宋楼镇荣庄村、首羡镇王堂村、凤城镇周新庄村、常店镇孔庙村,沛县敬安镇巩楼村、龙固镇中三村、大屯镇徐庄村、张庄镇胡集村,铜山县棠张镇跃进村、房村镇大沟里村、柳新镇孙庄村、三堡镇四堡村,新沂市马陵山镇高园村、新安镇孔圩村、草桥镇华沂村、邵店镇沂北村,邳州市铁富镇朱红埠村、官湖镇新华村、宿羊山镇梁口村、铁富镇宋庄村,睢宁县魏集镇双楼村。其中丰县宋楼镇荣庄村、铜山县棠张镇跃进村同时又分别被列入省级特色示范村和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试点村。以奖代补资金分别为丰县117.6万元、沛县97.6万元、铜山县86.6万元、新沂市97.6万元、邳州市97.6万元,睢宁县24.4万元,合计521.4万元。
二、各县(市)建设局对上应积极向县(市)政府汇报,尽量多争取配套建设资金;对外应积极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和帮扶,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下应积极指导试点村修建村内道路、排水,增设垃圾箱、转运车,配套活动中心、绿地等。
三、各县市建设局于9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示范点建设整治进展情况书面报我局村镇建设处。同时,应注意收集各示范点建设整治基础材料,如整治前后对比照片,道路、排水、绿化建设工程有关资料,垃圾箱、转运车等设施购买发票凭证等,作为上报省厅申请资金的附件。
四、为迎接省厅年底的验收考核,确保省补助资金足额到位,示范点的建设整治工作原则上10月底之前完成。我局拟定于10月30日至11月2日组织各县(市)建设局分管局长、村镇科长进行互查。
五、今年是省补资金落实到位的第一年,全市21个省级示范点建设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好坏直接决定今后几年我市争取省补资金的数量。各县(市)建设局应引起高度重视,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建设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