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城市消防设施。加快老城区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改造和建设步伐。新建城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与城市(镇)建设同步到位。经济较发达、城区面积7平方公里以上的市、县,结合城市整体规划着手筹建第二消防站,在沿江、沿湖地区新建水上消防站。应根据消防业务需要添置部分消防车辆,淘汰更新满服务年限或不能担负执勤任务的消防车。长沙特勤站合理配备消防坦克、消防机器人、消防直升机等高科技特种器材装备。新建城市(市区)和开发区、工业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一步到位。
三、“十一五”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重点
“十一五”期间,全省县城及设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将以完善设施功能、提升城市品味、改善生活条件为重点。其中大中城市以快速干道、环保设施、管道建设为主;设市城市以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城市供气项目建设为主;县城以道路、供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为主。同时,对区域内的城市(镇)群,注重公共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1、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生活条件。重点建设长沙引水及水质环境工程、长沙二水厂迁建、株洲给水管网工程、湘潭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等供水设施,长沙、株洲、湘潭、岳阳、醴陵、常德、益阳、衡阳8市天然气等供气设施,株洲市快速环道、株洲市红港和芦淞大桥、湘潭二环线、湘潭市四大桥等道路桥梁设施。力争开工建设长沙市轨道交通项目,尽快完成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
2、进一步加强城镇环保设施功能。重点实施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株洲市霞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湘潭污水处理厂等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项目,长沙市第二垃圾中转站、株洲市南郊垃圾处理场二期、湘潭市双马垃圾处理场等城市垃圾处理项目,14个市州医疗废物与危险废物处理项目。同时,抓紧实施长株潭城市发展世行贷款项目、城市防洪治涝和城市消防项目。
3、进一步提高城市品味。重点加快实施沿湘江防洪景观道路、湘潭园林绿地建设、岳阳市城区绿化工程等城镇绿化项目,橘子洲综合开发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等旅游项目。
四、政策措施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和增量改革、存量盘活的原则,大力推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产业化、市场化运作,政府投资逐步从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中退出,集中投向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