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继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郭开朗)。贯彻落实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落实好免除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推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投入和监管机制。稳步推进中小学考试升学制度改革。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牵头)。
21.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蒋建国、郭开朗)。出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制定和完善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良好环境。要将文化产业纳入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支付范围,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建立农村文化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加快形成农村文化建设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引导农村文化消费,培育农村文化市场(省委宣传部牵头)。
22.完善科技创新体制(主管省领导:甘霖)。继续推进转制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公益类科研院所综合服务能力评价体系方案,开展公益类科研院所改革试点,适时出台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方案。完善创新型企业试点措施,继续推进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完成省技术产权交易所组建,规范技术产权交易;保护知识产权,不断改善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省科技厅牵头)。
2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主管省领导:周强、肖捷)。加强对垄断行业和高收入阶层收入分配的监管和税收调节(省劳动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牵头)。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和监管机制(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牵头)。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牵头)。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防止工资拖欠机制(省劳动保障厅牵头)。
24.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主管省领导:肖捷)。继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覆盖面。按4%的比例做实企业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积极开展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规定,研究制定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和办法,探索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省劳动保障厅牵头)。全面推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省民政厅牵头)。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落实职工住房补贴,建立稳定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渠道,强化廉租住房资金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廉租房和住房租赁等住房保障制度(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