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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目标
  对全州客运企业驾驶人、从业人员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率达100%,人民群众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任务繁重,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州里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承才 州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李文荣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钱 磊 副州长
  成 员:王光海 州政府副秘书长
      刘卓武 州政府副秘书长
      赵云华 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王占明 州交通局局长
      李敬星 州农业局局长
      胡正坤 州安监局局长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州政府副秘书长王光海、刘卓武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州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赵保钢担任,副主任由州交通局副局长周家宝、州安监局副局长张跃新担任。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州交通、农业、安监局各抽一名精干人员到办公室工作。
  各县要比照州里的做法,立即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当地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客运企业的清理整顿
  1.对客运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凡今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对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分批集中进行3天学习整顿;发生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批集中进行5天学习整顿。客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教育学习制度不落实的,要限期整改。发现客运车辆站外组客的,依照《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上限处罚。
  2.对客运经营驾驶人进行清理整顿。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禁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客车和超员客车上路行驶,严禁驾驶人随意进站组客,严格落实车辆例保检验制度,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运、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驾驶人,坚决调离或予以解聘。同时,严把客运经营从业人员资格关,凡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律不得许可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3.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客车超员50%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对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驾驶人集中进行学习、整顿,并及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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