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要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特别要抓好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上学就业、提干招生、财务收支、工程招投标、旧城拆迁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让群众知情,接受社会监督。
(二)围绕目标任务,着力推进4项工作。一是编制政务公开目录。依照《
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和“谁行使、谁清理”的要求,采取按操作程序自下而上排查和按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职责自上而下进行梳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按照职权分类进行登记,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等,编制职权目录,对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明确和规范。各级政府要理清行政职权的详细内容,依法确定职权范围,分级编制公开目录,为全省政务公开向纵深推进奠定基础。二是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乡镇、县区市、市州、省要逐级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权力阳光运行。乡镇政府要有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代理服务固定场所;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符合所属行政审批事项进驻需要的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政务网络系统,逐步通过网络全面公开行政许可设置依据、实施过程和办理结果。已建立运行的政务服务机构要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抓好规范和完善工作;未建和正在筹建的要统筹规划,注重实效。三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与计算机技术,实现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及信息资源的优化组合,为公众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规范、透明的服务。县级以上政府要加快政府网站建设,积极推进电子政务,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范围。四是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今、明两年内,要在进一步完善省级新闻发布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州政府新闻发布(或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工作管理体制,健全新闻发布工作机制,规范新闻发市的形式和内容,确保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能定期予以发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能及时予以通报。
同时,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要积极创新政务公开的途径和形式,满足不同阶层公众的办事需求。继续坚持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窗口式办公、电子触摸屏、公开办事指南、政务公开栏以及新闻媒体等载体,扩大公开的覆盖面,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