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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六)项目监理机构编写《监理月报》时,应当如实、全面记录当月的安全生产监理的有关工作内容,对当月施工安全状况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做出评述,并及时报送建设单位。
  (七)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省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及时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问题或隐患检查整改记录”,并签字。
  (八)监理内业资料,要求专人负责、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第八条 监理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以及施工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报送书面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安全事故隐患危急必须立即处理的,应当下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单位根据前款有关监理指令整改安全隐患或补报书面材料的,监理单位应当进行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
  第九条 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内业资料包括:
  (一)审查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使用GB50319-2000中A2表;
  (二)审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的使用GB50319-2000中A3表;
  (三)施工单位报验(如:有关设备、设施的验收手续;三类人员的安全考核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书;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生产责任制等),监理单位审查有关资料的使用GB50319-2000中A4表;
  (四)有关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过程中使用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等分别使用GB50319-2000中B1、B2、A6表;
  (五)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联系使用GB50319-2000中C1表;
  (六)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黑建安监理A1表“总包单位资格报审表”(附件1);
  (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的报告,使用黑建安监理B1表“安全监理工作情况报告书”(附件2);
  (八)施工单位记录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情况并由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的表格,使用黑建安监理A2表“安全问题或隐患检查整改记录”(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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