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各市地局及行业系统要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设备安全使用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整治中要务求实效,保证整治的设备彻底落实安全法规、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管理。
13、进行隐患专项整治。对于以往普查整治和日常监察中发现的隐患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帮助、指导使用单位制定整治方案,督促其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整治责任人,限期整治。
四、继续实行重点设备重点监控
14、动态调整重点设备。各市地局及行业系统要按照省局去年下发的重点设备监控指导意见,动态调整重点设备范围,增强监控针对性和有效性。
15、落实监控措施。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监控工作的认识。完善监控档案,落实五方监控责任和五级监控措施。突出重点地做好重点设备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五、增强检验机构技术支撑能力
16、提高检验质量。加强检验业务知识培训考核和政治思想教育,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检验人员综合素质,保证检验质量提高;落实质保体系,严格按照质保体系要求开展检验工作,促进检验质量提高。
17、提高检验率。检验单位要切实搞好服务工作,主动通知企业及时报检。对拒不检验的,检验单位要形成统计表上报监察机构,由监察机构依据《条例》严厉查处。
18、规范检验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做到依法检验、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察。履行好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19、增强发展后劲。加强人才培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人员报考高级检验师;省局为每个县级锅检所投入15万元资金,统一购置检验检测设备。各市地局要自筹资金,改善装备条件;开拓强制检验项目和协议委托检验项目。积极争取科研项目立项和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支持。研发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增加科技服务收入比重。
20、加强监督管理。省局要重点加强对县级检验机构和质监系统外23个行业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各市地局及行业系统要在加强对检验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六、努力完善动态监管体系
21、完善信息网络。建立制度、投入人力,及时有效地更新和维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网络数据。探索推广应用检验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移动式压力容器换发电子使用登记证工作并加强日常监察工作。
22、有效发挥组织网络的作用。按照去年省局下发的组织网络建设指导意见,全面完成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组织网络中监察、检验和协管员等三方面人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