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2005年度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
(2005年3月18日 苏财农〔2005〕23号、苏农机计〔2005〕9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农机局:
为进一步稳定、完善各项支农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业节本增效、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今年省政府安排3500万元资金用于补贴农民购置农机具。现将2005年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补贴重点、补贴机具类型、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
(一)补贴重点:2005年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重点补贴近年来我省推广的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2005年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重点向苏北倾斜。
(二)补贴机具类型、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今年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主要补贴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粮食及农副产品的产后处理机械等3大类7种机具(见附件)。
⒈种植机械
⑴计划补贴购置步进式水稻插秧机5000台,苏、锡、常等三市省级财政每台补贴0.3万元;宁、镇、扬、通、泰等五市省级财政每台补贴0.35万元;徐、淮、连、盐、宿等五市省级财政每台补贴0.45万元。
⑵计划补贴购置乘座式水稻插秧机40台,省级财政每台补贴2.0万元。补贴区域为全省。
⑶计划补贴购置三麦精少量播种机5000台,省级财政每台补贴0.05万元。补贴区域为徐、淮、连、盐、宿、宁、镇、扬、通、泰。
⒉收获机械
⑷计划补贴购置高性能稻麦联合收割机300台,省级财政每台补贴1.5万元。补贴区域为苏北(徐、淮、连、盐、宿)地区。
⑸计划补贴购置油菜收获机400台,省级财政每台补贴0.5万元。补贴区域为全省。
⒊粮食及农副产品的产后处理机械
⑹计划补贴购置6-10吨烘干机100台,省级财政每台补贴2万元。补贴区域为全省。
⑺计划补贴购置果蔬保鲜设备180座,省级财政每座补贴1万元。补贴区域为全省。
(三)补贴对象:补贴购机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以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为目的而购置新型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