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五”期间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文政发〔2007〕1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十五”期间,全州文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勤奋工作,无私奉献,我州文化艺术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涌现出一批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激励广大文化工作者奋发向上,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州人民政府决定对文山州图书馆等20个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夏云辉等69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戒骄戒躁,继续发扬成绩,努力工作,为全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文山州“十五”期间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OO七年二月二日
文山州“十五”期间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集体(共20个)
文山州图书馆
文山州歌舞剧团
文山县文化局
文山县文化馆
文山县歌舞团
砚山县文化局
砚山县文化馆
西畴县文化馆
西畴县文工队
麻栗坡县文化局
麻栗坡县文化馆
马关县文化局
马关县文工队
丘北县文化局
丘北县花灯剧团
广南县文化市场稽查队
广南县文物管理所
广南县莲城文化站
富宁县文化局
文山州壮剧团
二、先进工作者(共69名)
文山州文化局: 邓瑞林 徐冯军 冯育超
州民族歌舞剧团:吴媛媛 李丽霞 黄爱民 陶 红 张 莉 何 艳
州图书馆:沈 扬 王 芳
州文化馆:王 瑛 杨青华
州博物馆:夏云辉 刘家福
州文物管理所:曾跃明
州艺术研究所:何源景
州电影管理中心:董梅英 唐 伟 贺 斌
州民族文化中心:汤珍文 宋艳芬 陈耿碧
文 山 县:杨俊梅 蒋仕海 马丽茹 梁 兵 郑 梅 丁文琼
砚 山 县:周砚梅 杨丽帆 杨应辉 韦志萍 田志荣 孙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