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五”期间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五”期间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文政发〔2007〕1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十五”期间,全州文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勤奋工作,无私奉献,我州文化艺术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涌现出一批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激励广大文化工作者奋发向上,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州人民政府决定对文山州图书馆等20个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夏云辉等69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戒骄戒躁,继续发扬成绩,努力工作,为全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文山州“十五”期间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OO七年二月二日

文山州“十五”期间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集体(共20个)
  文山州图书馆
  文山州歌舞剧团
  文山县文化局
  文山县文化馆
  文山县歌舞团
  砚山县文化局
  砚山县文化馆
  西畴县文化馆
  西畴县文工队
  麻栗坡县文化局
  麻栗坡县文化馆
  马关县文化局
  马关县文工队
  丘北县文化局
  丘北县花灯剧团
  广南县文化市场稽查队
  广南县文物管理所
  广南县莲城文化站
  富宁县文化局
  文山州壮剧团
  二、先进工作者(共69名)
  文山州文化局: 邓瑞林  徐冯军  冯育超
  州民族歌舞剧团:吴媛媛  李丽霞  黄爱民  陶 红  张 莉  何 艳
  州图书馆:沈 扬  王 芳
  州文化馆:王 瑛  杨青华
  州博物馆:夏云辉  刘家福
  州文物管理所:曾跃明
  州艺术研究所:何源景
  州电影管理中心:董梅英  唐 伟  贺 斌
  州民族文化中心:汤珍文  宋艳芬  陈耿碧
  文 山 县:杨俊梅  蒋仕海  马丽茹  梁 兵  郑 梅  丁文琼
  砚 山 县:周砚梅  杨丽帆  杨应辉  韦志萍  田志荣  孙泽云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