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关于成立大丰市海堤达标工程建设处的批复
盐城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盐城市水利局关于成立大丰市海堤达标工程建设处的请示》(盐水管〔2007〕8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海堤达标已列入我省“十一五”期间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之一,单项初步设计已陆续审批下达,为利于海堤达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同意在你局的主管下,由大丰市水利局组建成立“大丰市海堤达标工程建设处”,作为大丰市海堤达标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责该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二、同意李伟同志任建设处主任,席刚、姚日军同志任副主任,康兆国同志任技术负责人,陈桂俊同志任财务负责人。建设处下设工程、财务、质检、综合4个科室,具体人员由你局从严确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