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果泄漏物有毒,应使用专用防护服和隔绝式空气面具,并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
(4)抢险救援时严禁单独行动;
(5)根据事故情况和发展趋势,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5.控制泄漏源
(1)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
(2)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点。
6.处理泄漏物
(1)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2)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3)收容。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较小时,可用砂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4)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三)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1.事故单位应按应急预案进行自救,首先抢救遇险人员,进行现场紧急救治,尽快送医院治疗;
2.立即停止装卸、储运作业;
3.迅速通知公安、消防、港务、海事等部门,负责扑救;
4.实行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划定警戒区;
5.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时应注意
(1)先控制、后消灭;
(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3)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6.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周围物品情况,弄清其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途径是否有毒;
7.正确选择灭火剂和灭火方法;
8.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统一信号和方法及时撤退;
9.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查明火因及火灾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所称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是指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的火灾(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