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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市场体系建设处(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市场体系建设与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规章和标准;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研究制订促进全市重点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商业体系建设和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编制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作;按照城市布局,规划市区农贸市场并推动现有市场改造升级;牵头协调市场建设过程中有关问题;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报废汽车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商贸流通发展处(交通运输处、市联合运输指挥部办公室)

  研究制订现代流通服务发展战略、行业规划、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订连锁经营、商业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餐饮业、住宿业、会展业、美容美发业等流通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及行业协会的建立和工作开展;负责成品油经营管理工作;承担市石油市场整顿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和组织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组织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监测分析交通运输生产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重点交通方面有关项目的论证和综合交通的管理;参与铁路监护道口的相关工作;参与集装箱运输和外贸货运的协调工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清理疏通长江主航道;承担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联合运输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市场运行调节处(市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市酒类管理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重点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全市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市限额以上流通企业数据收集、分析和预测工作,并提出相应的调控建议;牵头负责流通行业综合材料的汇总和整理;指导督促农副产品收购;协助做好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供应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副食品的市场调控,参与有关基金补贴的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茧丝绸协调和酒类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三)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信息与综合处

  负责全局业务综合和政务信息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法规、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拟订有关促进和扶持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与改革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经济信息的统计、管理与发布;负责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运行情况的综合分析;指导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工作;指导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财务、会计、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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