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的安全保护等级,并下载辅助备案工具,填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 生成备案电子数据,起草定级报告。初步定级为二级以上(含二级)信息系统的定级报告和备案表须于10月10日前报厅等级保护工作小组。
(三)评审、审批与备案
各单位提交的定级报告及备案表由厅等级保护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报批并呈送省公安厅备案。
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须依据《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规定,填写《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备案表》,由厅保密办统一组织备案。
四、其他
(一)资料获取
1.广东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省直单位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下载网址:www.gdnet110.cn/djbh/index.htm。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下载网址:www.mwr.gov.cn/ztpd/2007ztbd/xxxtaq。
3.定级工作辅助工具、《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模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及《填表补充说明》,下载网址:www.gdnet110.cn/djbh/index.htm。
4.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培训等相关资料可在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网下载,网址:www.djbh.net/html/download.htm。
(二)报送方式
各单位定级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名单,非涉密信息系统定级备案电子数据通过厅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送厅信息中心。厅机关处室(直管单位)、厅直属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加盖部门(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厅信息中心。
涉密信息系统定级备案材料须按密件传递规定报厅保密办。
(三)联系方式
厅等级保护工作小组联系人:张世发(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38356507、13580468959
地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2412室
邮编:510635
厅保密办联系人:陈光琳
联系电话:38356292
附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联系人名单表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