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效益审计的重点内容和实施方式
(一)切实把握效益审计的重点内容。
开展效益审计应围绕“揭露损失浪费、核查目标实现、分析制度缺陷、预告潜在风险”的重点内容,注意追踪运行过程,把“违纪违规是问题,效益不高、管理不善、机制制度不健全同样是问题”的理念贯穿于审计问题认定与分析之中,着力探索效益审计的路子。
1.揭露损失浪费。
效益审计的重点及其最基本功能,就是要揭露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这是效益审计第一位的要务。李金华审计长指出:“损失浪费同贪污腐败一样可怕。”依据我国刑法规定,除了不可抗力意志以外的原因,凡行政失职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都存在责任问题。无论从法律还是从实践看,损失浪费往往与滥用权力、失职渎职相关,必然对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产生损害,其结果直接影响到国家和公众利益。因此,通过审计监督,揭露损失浪费,要注意从党纪国法的角度去审视问题的存在及其危害,严格依法进行审计处理,让损失浪费行为受到应有的党纪国法的制裁。要通过对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的责任追究,震慑、遏制损失浪费的违法违纪行为。
2.核查目标实现。
核查资金和项目目标实现情况,是效益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积极探索建立以预期目标为基础,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同类同行先进标准为参照,切合各类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的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审查评价效益情况。通过目标实现情况的量化核查,促进地方、部门强化监管,遏制重“绩”轻“效”的短视行为,确保各级、各部门年度及中长期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落到实处;通过核查目标实现的成果利用,为政府宏观决策,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审计信息。
3.分析制度缺陷。
通过效益的审查评价,分析制度缺陷,是深化效益审计的高层次要求。要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外部,主观、客观,技术、装备、流程,管理方式、方法与制度,行业标准与先进标准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对比,全面评价审计对象开展各项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有效性的程度,揭示影响绩效高低的机制制度性因素。开展制度评价,分析制度缺陷,既要从被审计单位自身管理、经营上入手,按实现最大效能的要求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提高效益的对策;又要善于将微观、宏观,点、线、面和上下结合起来,针对政策运行中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深层次进行解剖,从改善体制、健全法制、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制约权力等方面提出建议,努力使审计结果转化为完善政策和规章制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