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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5〕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监督管理市级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今后,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增加或减少及企业名称变更,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随时予以公布。

  二○○五年五月八日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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