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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5年度各县(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进行考核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5年度各县(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进行考核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5〕4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事局:

  2005年度各县(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并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劳社发〔2005〕4号)下达至各县(市),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希望各县(市)切实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市政府将定期对各县(市)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在年终予以考核。对按时足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按实际考核得分高低评出综合工作一、二、三等奖各一个,奖金分别为10万元、5万元、3万元;就业和社会保险方面的单项工作奖1-2个,奖金为每项2万元。以上所需奖励资金从市筹集的再就业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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