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五”期间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政发〔2007〕1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十五”期间,全州档案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认真学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云南省档案条例》,勤奋工作,无私奉献,我州档案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涌现出一批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广大档案工作者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州档案局等20个先进集体、陈文等45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工作,为全州档案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文山州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O七年二月二日
文山州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20个)
文山州档案局
文山州水务局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文山州气象局
文山州卫生学校
文山州农业科学研究所
文山县档案局
文山县卫生局
砚山县档案局(馆)
西畴县档案局
西畴县国有坪寨林场
麻栗坡县档案局(馆)
麻栗坡县国税局
马关县档案局(馆)
马关县国土资源局
丘北县档案馆
丘北县林业局
广南县财政局
广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富宁县档案局(馆)
二、先进个人(45人)
陈 文 文山州档案局
肖在珍 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王 霞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杨光惠 文山州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业红英 文山州地方税务局
胡 美 文山州农垦分局
吴金锋 文山州国家税务局
杨寿兰 文山州科技局
张 敏 文山州广播电视局
李光娥 文山州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