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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五”期间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五”期间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政发〔2007〕1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十五”期间,全州档案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勤奋工作,无私奉献,我州档案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涌现出一批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广大档案工作者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州档案局等20个先进集体、陈文等45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工作,为全州档案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文山州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O七年二月二日

文山州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20个)
  文山州档案局
  文山州水务局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文山州气象局
  文山州卫生学校
  文山州农业科学研究所
  文山县档案局
  文山县卫生局
  砚山县档案局(馆)
  西畴县档案局
  西畴县国有坪寨林场
  麻栗坡县档案局(馆)
  麻栗坡县国税局
  马关县档案局(馆)
  马关县国土资源局
  丘北县档案馆
  丘北县林业局
  广南县财政局
  广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富宁县档案局(馆)
  二、先进个人(45人)
  陈 文    文山州档案局
  肖在珍    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王 霞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杨光惠    文山州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业红英    文山州地方税务局
  胡 美    文山州农垦分局
  吴金锋    文山州国家税务局
  杨寿兰    文山州科技局
  张 敏    文山州广播电视局
  李光娥    文山州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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