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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文山州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文山州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政发〔2007〕3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省驻文单位、驻文部队:
  《2007年文山州消防工作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2007年文山州消防工作意见

  2007年,全州消防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及《文山州“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不断夯实消防监督管理、社会火灾防控和消防中介技术服务基础,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提升社会防控水平,推动火灾预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州火灾形势基本稳定,为全面建设“平安文山”,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围绕上述目标,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打造“平安文山”为切入点,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深入发展
  (一)强化政府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各县要结合《文山州“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尽快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认真研究部署2007年消防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至所辖乡镇,有条件的,要签订到村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工作、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工作问题;要按照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职责分别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量化分解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建立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评、行政问责、督查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加快城镇消防专业规划编制进程,上半年要完成文山县德厚镇、小街镇,麻栗坡县金厂乡、杨万乡,丘北县天星乡、八道哨乡,马关县木厂镇、仁和镇,富宁县洞波乡、者桑乡,砚山县维摩乡、盘龙乡,广南县珠街镇、坝美镇,西畴县鸡街乡、董马乡16个普通乡镇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并批准实施,下半年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推动落实消防规划上来。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从城镇规划、旧城改造初期就将消防通道、消防通讯、室外消防管道、消防水源等一并纳入总体规划和投资预算,并认真抓落实,避免留下人为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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