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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文山州工作方案的通知

  4.免费开通使用“12369”环保违法行为举报热线,在文山政务网及8县政务网设立环保建议信箱,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5.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公民代表参与环境监察活动,同时,聘请部门领导、离退休人员、企业法人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环保义务监督员,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
  6.深化环境管理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建设项目和政府规划的环境影响信息,完善建设项目环保阳光审批机制。
  (四)生态环境保护行动
  1.开展全州生态现状调查,科学编制生态功能区划。通过生态功能区划确定的区域,分类指导和监督全州项目的开发,对不同区域分别实行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
  2.进一步加强全州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在重点保护好全州现有32个自然保护区和禁伐林区的基础上,完成广南八宝、丘北普者黑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和规划报批,2008年建立与保护区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加大对现有保护区森林资源的保护,重点开展文山老君山、马关、麻栗坡老君山环境执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资源开发行为,保障保护区功能完整。
  3.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扶持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围绕重点区域开展生态工程。各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开展保护区内村寨的扶贫工作,发展经济,建设生态村,努力减轻对保护区环境的破坏。
  4.进一步加大环保小康示范村建设,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和环保新技术,切实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各县要突出重点,每年抓一个环保示范村建设,启动一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建立农村农家肥交易平台,最大限度使用好农家肥。
  5.在砚山县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林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现代林权制度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林业管护体系。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植树造林、石漠化治理和盘龙河流域、普者黑湖泊的生态综合整治,以及广南、富宁、马关、麻栗坡资源开发中的生态恢复综合整治。大力开展农村沼气工程、节柴改灶工程建设。
  6.加强水电开发中的环境保护,加强水电项目环境管理,落实电站下游河道生态用水、鱼类保护等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实行有利于生态保护的调度和运行模式,避免电站运行造成下游河段断水,最大限度地减轻对水环境和水生生态的不利影响。加强电站冲沙时监督检测,保证下游河道水环境安全。
  7.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为重点,强化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的环保工作,积极推进城市中心公园、道路和住宅绿地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绿地覆盖水平,使城市绿地覆盖率水平不低于38%,努力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绿色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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