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文山州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政发〔2007〕4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省驻文单位、驻文部队:
《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文山州工作方案》已经2007年3月22日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文山州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要求,努力在全州上下形成珍惜自然、保护环境、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促进文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文山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的总体要求和我州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以“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建设文山美好家园”为主题,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经济、监督等措施保护生态、治理环境,重点解决影响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身心健康和环境安全,使全社会环境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公众环境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环境法治行动
1.加快环境法制建设。拟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普者黑景区保护条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条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中共文山州委、州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文山州城镇环境噪声防治规定》等一批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积极按程序报批;强化环境执法,建立环境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
2.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针对各县环保工作重点,继续实行州政府对各县政府环保目标任务考核,把环保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和干部政绩考核,在重大决策、区域开发、项目建设、评先创优方面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
3.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制度。积极推进规划和重大决策环评,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努力从源头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对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得受理和审批;在建项目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投产;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要以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不符合环保准入标准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提供用地,建设部门不得批准建设,工商部门不予办理工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