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统筹兼顾,协同配合。今年以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部署了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监察部等五部门联合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部署了开展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专项清理、专项治理和本次百日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统筹兼顾,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百日行动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特别是涉及本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提出建议,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的关键问题。
(三)准确把握,确保质量。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学习,钻研业务,深刻领会国土资源部百日行动方案的工作任务和各项要求,正确界定“以租代征”、“未批先用”在百日行动中所指的特定情况,在清查工作中对发现的各种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准确分类,准确填写有关工作表格,确保工作质量。“以租代征”的实质是违反了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属于非法批地或未批先用的一种情形,其共同特征为:一是以租赁或承包方式取得一定年限的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向农民支付土地租金或承包金。现实中,租赁方、承包方有的是政府或其部门,有的是用地单位或个人;二是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就用于非农业建设,并造成占用土地的实事;三是土地一般位于城市建设用地圈外,不能纳入城市批次用地范围;四是往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批先用”的实质是未经依法批准就占用土地施工建设,分两个层次:一是城市人民政府未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城市批次用地,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二是用地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施工建设。在清查登记、统计中,“以租代征”与“未批先用”在分类上可能有交叉的情况,应按填表要求分别填报。
(四)依法查处,督促整改。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以罚代批、处罚不到位的行为。对土地违法违规涉及到应当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纪律责任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严格追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责任。对于不认真组织查处的,厅将直接立案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地区,要实行问责。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查处案件不力的地方,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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