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小学(幼儿园)新生免疫接种情况调查的通知
(深卫防发〔2006〕112号)
各区卫生局、教育局:
根据卫生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要求,为及时了解我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幼儿园入园新生的免疫接种情况,现定于2006年9月10日~30日,在全市范围内,对小学(幼儿园)新生的免疫接种情况开展抽样调查工作。请各区卫生和教育部门按《深圳市小学(幼儿园)新生免疫接种情况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分工协作,相互配合,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
附件:深圳市小学(幼儿园)新生免疫接种情况调查实施方案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深圳市小学(幼儿园)新生免疫接种情况调查实施方案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根据卫生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要求,各学校、托幼机构在开学时,应开展入学、入托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对无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程序规定进行接种的学生,督促其监护人带儿童到附近的接种单位进行补证、补种。为了解我市各学校、幼儿园新生预防接种证持证情况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接种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了解我市入学、入园新生预防接种证持证情况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重点了解民办或私立小学(幼儿园)新生和外地来深学生的免疫接种情况。为科学、有效地制定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幼儿园入园新生。
三、抽样方法及调查数量
将各区幼儿园和小学按照规模大小、等级分为三层,按照每层10%的比例抽取若干学校作为调查单位,调查该校所有入学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持证情况及免疫接种情况,总共抽取67所幼儿园和55所小学作为调查单位,其中宝安、龙岗两区应侧重对民办或私立学校的抽样。各区抽样学校数目为:罗湖区(幼儿园9所、小学5所)、福田区(幼儿园5所、小学6所)、南山区(幼儿园14所、小学6所)、宝安区(幼儿园18所、小学18所)、龙岗区(幼儿园19所、小学19所)、盐田区(幼儿园2所、小学1所)。抽查的幼儿园和学校名单见附件1、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