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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安全督查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安全督查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安全督查的通知》(粤安明电〔2006〕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单位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各项职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保障措施。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应对火灾、地震、长时间停水、停电、水源污染等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开展技术培训,组织人员疏散、转移、救治的演练。

  二、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要在国庆节来临之前,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围绕消防安全、医疗安全、设备安全等重点环节,加强对酒精库、氧气供应室、毒麻药品储存室、放射源室、锅炉、压力容器、配电房、电梯、微生物检验室和临时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的检查,查找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按照《深圳市卫生局2006年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进行自评分,于2006年9月26日前,将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和自评分表报市卫生局应急办。市卫生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以文件形式通报。

  三、落实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

  各单位要加强对国庆节长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领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顺。要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严格按报告程序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不报。

  四、做好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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