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受理2007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受市卫生局委托,我中心具体负责2007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书面申报材料如下:
(一)《2006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申报汇总表》,由申报单位填写、盖章,一式两份,同时交软盘。其中所属学科按照《国家学科分类标准-医药卫生》,填写学科名称。
(二)《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申请书》(2005年版)一式五份,打印及装订要求见《形式审查及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申报项目必须有单位或区主管部门的评议和签署意见。
(三)《查新检索委托单》、《技术咨询简易合同》(2000版,必须盖章)各一份。
上述第(一)项见附件1 ,第(二)、(三)项申请书或表格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med.sti.gd.cn。
(四)所有申报项目需交纳评审费200元,由项目申报单位统一向我中心交纳。
(五)查新评审费的发票或银行转帐复印件。经市卫生局初审通过的项目(由市卫生局在初审后另行通知)每项需交查新、评审费350元。由项目申报单位直接向省医学情报研究所交纳。(户名: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开户行:广州市工商银行大德路支行,帐号:3602003809002447907,款项请注明“查新评审费”及汇款人单位,请勿从邮局汇款)。
二、因单位名称变更无单位代码(网上申报,填写申请书时需要)的医疗卫生机构,请将本机构名称全称于2006年10月30日前报我中心,由我中心报省厅科教处编码。
三、项目申报材料及评审费由单位统一直接交送我中心,不接收个人申报。地址:深圳市田贝一路7号(原深圳卫生学校内),电话:25618807。
四、受理时间:2006年11月15日-17日, 逾期不再受理。经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应于2006年12月1日9:00至2007年1月15日17:00网上申报,过时受理窗口将关闭。
附件:1 2007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申报汇总表
2 形式审查及材料整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