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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标准化战略实施意见(2007-2015年)的通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三门峡市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建委、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园林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成员单位要在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解的任务和有关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加快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构,上下协调,共同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
  (二)完善政策导向。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把推进标准化战略列入本地、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科技计划、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之中,积极研究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的重点产业标准化发展战略和体系;要把推进标准化战略作为享受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农业科技进步和外贸进出口、发展现代服务业等优惠政策以及政府采购、项目审定等工作的重要条件之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标准化服务机构的监管、评价、资助和表彰等配套政策,加大对符合发展方向的各类技术标准机构的扶持力度,切实把标准化战略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设立“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对标准化科技成果进行评定,并纳入全市科学技术奖的范畴,对创造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标准研制及实施项目予以评审。
  (三)加大奖励和扶持力度。市政府将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标准化战略的推进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将此项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给予支持。对在推进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和取得显著成效的标准化研究项目和实施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资金支持。市政府将结合实际,制订、完善奖励政策和标准化支持项目,加大奖励和扶持力度,加大标准化战略实施力度。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宣传广告牌等平台,广泛宣传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认真总结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在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经验和做法;每年表彰一批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工业领域开展“标准化示范单位”命名活动。加大对企业管理者和标准化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责任感,提高企业管理与技术创新能力。通过宣传教育和总结表彰,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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