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全市高、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三门峡市高、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统筹协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财政、教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教育部门要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纳入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加强助学资金管理,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各院校要实行院(校)长负责制,设立专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确保资金到位。各级财政要足额安排、及时拨付应当负担的资金,并完善市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应当负担的资金。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优先、足额、按时拨付所分担的资金,确保本地应当负担的资金落实到位。
(三)规范收费管理。实行严格的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制度,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5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国家和省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使广大学生和家长全面了解受助条件、程序和权利,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三门峡市高、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苏新华(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 艳(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孙天成(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万松(市财政局局长)
王平灿(市教育局局长)
任振廷(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段荣武(市纪委常委、监察综合室主任)
郝营景(市财政局助理调研员)
鲍晓亮(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
夏书堂(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教育局。鲍晓亮同志兼办公室主任。